基隆市政府
技士
公告日 | 114/03/0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政府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林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
工作內容 | 1.林業用地變更審查、容許使用申辦、違規查察業務。 2.農、漁不動產財產管理(國有、市有不動產)(含佔用土地使用補償金開徵業務)及土地撥用業務 3.農業場域、苗圃規劃與經營。 4.農業政策擬定。 5.本市農業災害查報。 6.行政院全民動員業務。 7.有機農業、友善農業及友善資材推廣。 8.外銷農產品、農機推廣及用油申請相關業務。 9.食安五環科內窗口。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林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林業用地變更審查、容許使用申辦、違規查察業務。 2.農、漁不動產財產管理(國有、市有不動產)(含佔用土地使用補償金開徵業務)及土地撥用業務 3.農業場域、苗圃規劃與經營。 4.農業政策擬定。 5.本市農業災害查報。 6.行政院全民動員業務。 7.有機農業、友善農業及友善資材推廣。 8.外銷農產品、農機推廣及用油申請相關業務。 9.食安五環科內窗口。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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