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 114/03/08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4362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工作內容 (一)彙整學生資料,匯入生涯領航儀表板系統並登錄建檔於校務行政系統。 (二)函索轉入生之輔導紀錄、新生入學期初向各國小函索及收集學生輔導資料裝冊供導師參考。 (三)協助輔導室辦理各項相關活動、研習。 (四)輔導室各組相關會議及活動紀錄及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海報製作、網路應用等)。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者。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聯絡方式 (一)應繳資料:報名時請繳交下列相關證件影本(請以A4影印)並依序排列:1.甄選報名表乙份(貼妥照片)。2.個人簡歷表。 3.切結書。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各項經歷資料(無者免附)。 (二)書面審核通過者(以報名時所繳交資料為準),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選時間,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年3月17日(星期一)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04362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輔導室約僱助理員」字樣。) (五)甄選方式(需特殊設備者請自備):書面審核通過者,進行口試;口試內容為專業知能、相關工作經驗、服務態度、表達溝通能力等。 (六)甄選結果:正取1名(即日起出缺)、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限3個月),錄取名單於甄選程序完成後公告本校網站;依委員評分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未達80分,不予錄取;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從缺。 (七)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估為114年10月下旬)。惟遇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工作待遇:按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3,750元。 (九)詳情如甄選簡章,相關資訊詢問請電洽(02)25014320轉112輔導室或105人事室。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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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彙整學生資料,匯入生涯領航儀表板系統並登錄建檔於校務行政系統。 (二)函索轉入生之輔導紀錄、新生入學期初向各國小函索及收集學生輔導資料裝冊供導師參考。 (三)協助輔導室辦理各項相關活動、研習。 (四)輔導室各組相關會議及活動紀錄及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海報製作、網路應用等)。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者。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聯絡方式

(一)應繳資料:報名時請繳交下列相關證件影本(請以A4影印)並依序排列:1.甄選報名表乙份(貼妥照片)。2.個人簡歷表。 3.切結書。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各項經歷資料(無者免附)。 (二)書面審核通過者(以報名時所繳交資料為準),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選時間,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年3月17日(星期一)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04362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輔導室約僱助理員」字樣。) (五)甄選方式(需特殊設備者請自備):書面審核通過者,進行口試;口試內容為專業知能、相關工作經驗、服務態度、表達溝通能力等。 (六)甄選結果:正取1名(即日起出缺)、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限3個月),錄取名單於甄選程序完成後公告本校網站;依委員評分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未達80分,不予錄取;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從缺。 (七)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估為114年10月下旬)。惟遇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工作待遇:按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3,750元。 (九)詳情如甄選簡章,相關資訊詢問請電洽(02)25014320轉112輔導室或105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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