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衛生所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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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潭子區衛生所 |
職稱 | 約聘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5號。職務代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實際聘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職缺補實)前一日止,職務之代理期間以1年為限。待遇: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六等280薪點),享勞、健保等相關福利。 |
工作內容 | 公共衛生護理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錄取人員須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畢業、領有護理師執照並具工作經驗。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
聯絡方式 | 採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2日以前(郵戳為憑),檢送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日夜間聯絡電話,務必填寫自傳)正本、擬任人員具結書正本、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及服務證明書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所427015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5號「臺中市潭子區衛生所 江課員收」,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連絡電話:04-25324643分機210。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潭子區衛生所
職稱
約聘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公共衛生護理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錄取人員須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領有護理師執照並具工作經驗。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聯絡方式
採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2日以前(郵戳為憑),檢送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日夜間聯絡電話,務必填寫自傳)正本、擬任人員具結書正本、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及服務證明書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所427015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5號「臺中市潭子區衛生所 江課員收」,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連絡電話:04-25324643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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