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專任助理
公告日 | 11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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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化工與材料工程系系辦公室 (台中市太平區平林里中山路2 段57 號工程館五樓E505) |
工作內容 | 1.產學攜手專班業務。 2.國際專班業務。 3.招生宣傳活動相關業務。 4.推廣教育業務。 5.產業學院業務。 6.協助高教深耕計畫。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 學歷 證件需提供經外館驗證之證明文件。 2.具有行政規劃及電腦腦文書能力。 3.具獨立作業能力,溝通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 |
聯絡方式 | (一)聘用期間: 1.初聘: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4 年12 月31 日。 2.續聘:依工作表現考核成績是否續聘,本職缺係非正式編制之專任助理, 契約工作期間視計畫補助經費情況而定。 (二)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學士第一級月支$35,127 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備審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表(含聯絡電話、E-mail),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 履歷表」處自行下載使用,並註明日夜間聯繫電話或E-mail。 2.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有利甄選之佐證資料。 (四)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4 年03 月17 日。若第一次公告截止日不足5 人應聘,則延長公告一週。 (五)聯絡方式: 1. 請於 114 年03 月17 日前,將備審檢附資料電子檔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寫「應徵化材系專任助理」,需收到回覆 確認收件之E-mail 方完成應徵。 2.洽詢方式:04-23924505 分機6201 張小姐。(週一-週五,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 或[email protected]。 (六)備註: 1. 先行資料審查,合者擇期通知業務測驗與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 件(本案收件資料將依個資法處理)。 2. 本校將依規定查詢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3. 通知面試及錄取,均以電子郵件方式,不另寄紙本及個別通知。正 取人員1 名,經用人單位通知錄取及報到日期,無法如期完成報到 者,用人單位得取消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列為候用名冊為期3 個月, 在候補有效期間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或中途離退或候用期間有性 質相近職缺,將依序通知遞補。 4. 其它事項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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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產學攜手專班業務。 2.國際專班業務。 3.招生宣傳活動相關業務。 4.推廣教育業務。 5.產業學院業務。 6.協助高教深耕計畫。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 學歷 證件需提供經外館驗證之證明文件。 2.具有行政規劃及電腦腦文書能力。 3.具獨立作業能力,溝通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
聯絡方式
(一)聘用期間: 1.初聘: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4 年12 月31 日。 2.續聘:依工作表現考核成績是否續聘,本職缺係非正式編制之專任助理, 契約工作期間視計畫補助經費情況而定。 (二)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學士第一級月支$35,127 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備審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表(含聯絡電話、E-mail),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 履歷表」處自行下載使用,並註明日夜間聯繫電話或E-mail。 2.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有利甄選之佐證資料。 (四)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4 年03 月17 日。若第一次公告截止日不足5 人應聘,則延長公告一週。 (五)聯絡方式: 1. 請於 114 年03 月17 日前,將備審檢附資料電子檔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寫「應徵化材系專任助理」,需收到回覆 確認收件之E-mail 方完成應徵。 2.洽詢方式:04-23924505 分機6201 張小姐。(週一-週五,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 或[email protected]。 (六)備註: 1. 先行資料審查,合者擇期通知業務測驗與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 件(本案收件資料將依個資法處理)。 2. 本校將依規定查詢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3. 通知面試及錄取,均以電子郵件方式,不另寄紙本及個別通知。正 取人員1 名,經用人單位通知錄取及報到日期,無法如期完成報到 者,用人單位得取消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列為候用名冊為期3 個月, 在候補有效期間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或中途離退或候用期間有性 質相近職缺,將依序通知遞補。 4. 其它事項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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