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衛生所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公告日 114/03/08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衛生所
職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職系
職等 約聘6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31003新北市新店區衛生所
工作內容 1.公共衛生業務。 2.醫療保健門診工 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採親送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1日(星期三)止。郵寄及收件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2樓人事管理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9113984分機363王人事管理員,或分機300葉護理長。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及請假期間之代理,按月支給約聘6等312薪點,新臺幣42,120元整,並視績效另加發獎勵金。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三、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114/02/17~1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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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113/11/27~1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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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衛生所

職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職系

職等

約聘6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公共衛生業務。 2.醫療保健門診工 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採親送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1日(星期三)止。郵寄及收件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2樓人事管理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9113984分機363王人事管理員,或分機300葉護理長。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及請假期間之代理,按月支給約聘6等312薪點,新臺幣42,120元整,並視績效另加發獎勵金。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三、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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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114/02/17~1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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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113/11/27~1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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