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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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大安轄區營運業務。 (二)本所「促參案件」窗口。 (三)臺中市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含後續履約管理案)。 (四)大安濱海樂園淨灘申請:民間團體等淨灘活動各項事宜。 (五)大安濱海樂園水域救援及安全維護工作。 (六)主辦大安海觀光推廣活動、協辦臺中海洋觀光季活動。 (七)協助風景區各項例行輪值(如颱風輪值、活動輪值、工程設施巡查與損壞通報及工程文件彙整、攤販稽查等)。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謝課長04-22289111分機585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之職缺,自114年3月20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代理期滿或人員提前復職即應無條件解僱。 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專長及自傳務必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恕不接受紙本報名) (二)檢附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事求人徵才系統,文件遺漏不齊或資格條件不符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自行測試檔案可否開啟):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本項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應徵報名以系統完成報送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一)本次甄選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得予從缺。 (二)月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5張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2/14~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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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大安轄區營運業務。 (二)本所「促參案件」窗口。 (三)臺中市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含後續履約管理案)。 (四)大安濱海樂園淨灘申請:民間團體等淨灘活動各項事宜。 (五)大安濱海樂園水域救援及安全維護工作。 (六)主辦大安海觀光推廣活動、協辦臺中海洋觀光季活動。 (七)協助風景區各項例行輪值(如颱風輪值、活動輪值、工程設施巡查與損壞通報及工程文件彙整、攤販稽查等)。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謝課長04-22289111分機585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之職缺,自114年3月20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代理期滿或人員提前復職即應無條件解僱。 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專長及自傳務必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恕不接受紙本報名) (二)檢附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事求人徵才系統,文件遺漏不齊或資格條件不符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自行測試檔案可否開啟):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本項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應徵報名以系統完成報送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一)本次甄選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得予從缺。 (二)月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5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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