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預估缺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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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職稱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預估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觀光夜市旅客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549巷1號) |
工作內容 | 一、上班時間:每周一至週五,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晚上18時至22時,17時30分至18時休息半小時。(配合夜市營運) 二、主要工作項目包括: 1.觀光夜市旅客服務中心內部環境整理 2.協助夜市管理相關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及自我情緒管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甄選報名表、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服務證明等影本(非勞保加保證明),如應附文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農經課業務助理」,於113年11月19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逾期亦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114年起預定每月薪資給付標準: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9,500元。 三、本次甄選為預估缺,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實際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聯絡人:陳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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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預估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上班時間:每周一至週五,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晚上18時至22時,17時30分至18時休息半小時。(配合夜市營運) 二、主要工作項目包括: 1.觀光夜市旅客服務中心內部環境整理 2.協助夜市管理相關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及自我情緒管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甄選報名表、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服務證明等影本(非勞保加保證明),如應附文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農經課業務助理」,於113年11月19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逾期亦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114年起預定每月薪資給付標準: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9,500元。 三、本次甄選為預估缺,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實際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聯絡人:陳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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