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課員
公告日 | 11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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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南港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4樓) |
工作內容 | (一)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戶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二)高中(職)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戶政工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至114年3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公務機關經歷證明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2、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請備妥上述各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於期限前寄至承辦人信箱,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約僱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限:本職缺係留職停薪期間進用約僱人員,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四)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金額約37,800元),依實際軍公教員工待遇修正情形調整。 (五)本職缺正取1名,視面試結果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首頁公告。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聯絡電話:(02)27825196轉137 莊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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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課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戶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二)高中(職)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戶政工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至114年3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公務機關經歷證明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2、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請備妥上述各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於期限前寄至承辦人信箱,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約僱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限:本職缺係留職停薪期間進用約僱人員,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四)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金額約37,800元),依實際軍公教員工待遇修正情形調整。 (五)本職缺正取1名,視面試結果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首頁公告。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聯絡電話:(02)27825196轉137 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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