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專案企劃師

公告日 114/03/08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案企劃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宣導、戒菸服務推廣與營造無菸環境等相關行政業務。 2.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與無菸醫院輔導相關業務。 3.辦理其他健康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經教育部承認大學(含)以上醫事、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系所畢業。 (2)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系所畢業,並曾有公務機關、學校或醫院服務經驗者,請檢附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3.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者。 ※薪資:月薪280薪點(新臺幣3萬7,800元整)。 (本次進用期間自錄取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115年度依中央核定計畫及考核成績進用。本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進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劉冠葑先生,電話(02)2720-8889分機181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證明)佳。 4.本職缺進用期間:本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程預定自錄取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專案企劃師
114/02/14~1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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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案企劃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宣導、戒菸服務推廣與營造無菸環境等相關行政業務。 2.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與無菸醫院輔導相關業務。 3.辦理其他健康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經教育部承認大學(含)以上醫事、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系所畢業。 (2)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系所畢業,並曾有公務機關、學校或醫院服務經驗者,請檢附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3.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者。 ※薪資:月薪280薪點(新臺幣3萬7,800元整)。 (本次進用期間自錄取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115年度依中央核定計畫及考核成績進用。本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進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劉冠葑先生,電話(02)2720-8889分機181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證明)佳。 4.本職缺進用期間:本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程預定自錄取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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