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3/08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報名及甄選: (一)報名期間:公告之日起至114年3月17日止,請自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站(http:/www.ulp2.moj.gov.tw/)下載報名表件,相關報名表件至遲應於114年3月17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本監收發室(地址:63248雲林縣虎尾鎮建國里建國四村5-18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逾期視同未報名。 (二)甄選方式: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公告符合面試資格人員名單:114年3月18日(星期二)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不另行電話通知或函復)。 (四)面試日期與地點:暫訂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舉行。(當日上午9時20前攜帶身分證正本報到,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及簡要自傳。(請自行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址http:/www.ulp2.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張貼在報名表上。 (三)請檢附以下證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男性請於報名表上填寫兵役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切勿寄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如有需要時,酌增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前一日止。 (六)本職缺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人事行政職系類科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期滿未獲僱用或僱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七)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監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5-6362788轉1152。 附則: (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又上級行政主管機關如臨時發布相關規定時,亦應從其規定,應試及錄取人員均不得提出異議。 (二)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頁公告,或請來電查詢,不另行個別通知。聯絡電話:05-6362788轉1152或05-6335532 林小姐。 工作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63248雲林縣虎尾鎮建國里建國四村5-1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處理。 (四)曾經受僱辦理人事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5-6362788轉1152或05-6335532 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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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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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報名及甄選: (一)報名期間:公告之日起至114年3月17日止,請自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站(http:/www.ulp2.moj.gov.tw/)下載報名表件,相關報名表件至遲應於114年3月17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本監收發室(地址:63248雲林縣虎尾鎮建國里建國四村5-18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逾期視同未報名。 (二)甄選方式: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公告符合面試資格人員名單:114年3月18日(星期二)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不另行電話通知或函復)。 (四)面試日期與地點:暫訂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舉行。(當日上午9時20前攜帶身分證正本報到,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及簡要自傳。(請自行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址http:/www.ulp2.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張貼在報名表上。 (三)請檢附以下證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男性請於報名表上填寫兵役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切勿寄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如有需要時,酌增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前一日止。 (六)本職缺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人事行政職系類科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期滿未獲僱用或僱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七)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監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5-6362788轉1152。 附則: (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又上級行政主管機關如臨時發布相關規定時,亦應從其規定,應試及錄取人員均不得提出異議。 (二)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於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本所合署辦公)網頁公告,或請來電查詢,不另行個別通知。聯絡電話:05-6362788轉1152或05-6335532 林小姐。 工作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63248雲林縣虎尾鎮建國里建國四村5-1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處理。 (四)曾經受僱辦理人事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5-6362788轉1152或05-6335532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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