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技正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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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通訊傳播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通訊傳播基礎設施與應用場域之規劃、輔導與推動。 (二)通傳科技創新數據應用、服務韌性及法規研究之執行事項。 (三)推動通訊傳播產業數位轉型與數位共榮。 (四)辦理計畫管理、考核評估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備通訊傳播、產業輔導推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2、工作內容: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2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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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技正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通訊傳播基礎設施與應用場域之規劃、輔導與推動。 (二)通傳科技創新數據應用、服務韌性及法規研究之執行事項。 (三)推動通訊傳播產業數位轉型與數位共榮。 (四)辦理計畫管理、考核評估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備通訊傳播、產業輔導推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2、工作內容: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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