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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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0 ~ 114/03/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南投縣 |
工作地點 |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學院各項訓練研習,含課程規劃、講座協調聯繫及帶班等事項。 2.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學院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資格條件 | 1.本職缺係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預估114年5月中旬)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含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僱(留職停薪期間預估至115年1月29日止)。 2.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具人力資源相關學歷或工作經歷者優先考量。 3.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能主動積極學習。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28條第1款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1.請檢具以下資料:(1)履歷表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具英語檢定證明請檢附影本;(2)自我推薦函(A4紙張格式直立橫式繕打,內容約500至1,000字,須具體簡要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及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 2.應徵資料於114年3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106021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培育發展組南投院區約僱人員」職缺及聯絡電話,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本學院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83691399分機860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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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學院各項訓練研習,含課程規劃、講座協調聯繫及帶班等事項。 2.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學院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資格條件
1.本職缺係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預估114年5月中旬)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含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僱(留職停薪期間預估至115年1月29日止)。 2.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具人力資源相關學歷或工作經歷者優先考量。 3.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能主動積極學習。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28條第1款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檢具以下資料:(1)履歷表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具英語檢定證明請檢附影本;(2)自我推薦函(A4紙張格式直立橫式繕打,內容約500至1,000字,須具體簡要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及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 2.應徵資料於114年3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106021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培育發展組南投院區約僱人員」職缺及聯絡電話,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本學院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83691399分機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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