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10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銷售稅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課稅資料整理、蒐集及登錄等業務及其臨時交辦事項。 二、預計進用期間:114年5月2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身心健康,足以勝任者。 四、無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曾犯內亂、外患罪,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有罪確定或通緝有案,或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受監護、輔助宣告未撤銷之情形。 五、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應廻避進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二、請於114年3月14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5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銷售稅組李珮綺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387),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預計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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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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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課稅資料整理、蒐集及登錄等業務及其臨時交辦事項。 二、預計進用期間:114年5月2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身心健康,足以勝任者。 四、無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曾犯內亂、外患罪,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有罪確定或通緝有案,或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受監護、輔助宣告未撤銷之情形。 五、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應廻避進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二、請於114年3月14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5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銷售稅組李珮綺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387),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預計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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