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 114/03/10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工作內容 1. 執行單位內各項護理工作與治療。 2. 維持病房環境與舒適。 3. 醫療小組間溝通與聯繫。 4. 執行困難病患之照顧。 5. 擬定護理計畫、執行並評值成效。 6. 執行團體護理指導。 7. 指導新進人員。 8. 推動病房在職教育。 9. 參與護理研究。 10. 臨床照護缺失檢討與報告,協助提升護理品質。 11. 執行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本職務出缺職稱:師(三)級公職護理師 (護理科),正取名額3名、備取名額3名,相關應徵資格條件如下: 1.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所規定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 2. 具護理師證書。 3. 護理學系專科學歷以上畢業。 4. 具教學醫院護理臨床經驗2年以上。(請檢附服務經歷證明書) 5. 台灣護理學會及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活動會員尤佳。 6. 具台灣護理學會N2以上資格者尤佳。 7. 具教學醫院評鑑行政經驗者尤佳。 8. 具建置護理品質文件及稽核單張等能力者尤佳。 9. 具精神科、安寧照護與長期照護等相關認證考試取得證書者尤佳。 10. 近5年內至少2次工作考績甲等(限公職護理師)。 11. 遴選後同意接受護理科調派異動。 12.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面試時另需準備簡報1式請事先準備。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三點所述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搜尋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三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資料不齊者或逾期恕不受理。 三、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公職師(三)級護理師」,資料不齊者或逾期恕不受理。 ※ 檢附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 (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且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 ※ 履歷表格式電子檔,可至本院對外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學系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4.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書影本。 5. 相關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7. 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五、其他事項: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院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 分機:211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 執行單位內各項護理工作與治療。 2. 維持病房環境與舒適。 3. 醫療小組間溝通與聯繫。 4. 執行困難病患之照顧。 5. 擬定護理計畫、執行並評值成效。 6. 執行團體護理指導。 7. 指導新進人員。 8. 推動病房在職教育。 9. 參與護理研究。 10. 臨床照護缺失檢討與報告,協助提升護理品質。 11. 執行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本職務出缺職稱:師(三)級公職護理師 (護理科),正取名額3名、備取名額3名,相關應徵資格條件如下: 1.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所規定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 2. 具護理師證書。 3. 護理學系專科學歷以上畢業。 4. 具教學醫院護理臨床經驗2年以上。(請檢附服務經歷證明書) 5. 台灣護理學會及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活動會員尤佳。 6. 具台灣護理學會N2以上資格者尤佳。 7. 具教學醫院評鑑行政經驗者尤佳。 8. 具建置護理品質文件及稽核單張等能力者尤佳。 9. 具精神科、安寧照護與長期照護等相關認證考試取得證書者尤佳。 10. 近5年內至少2次工作考績甲等(限公職護理師)。 11. 遴選後同意接受護理科調派異動。 12.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面試時另需準備簡報1式請事先準備。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三點所述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搜尋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三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資料不齊者或逾期恕不受理。 三、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公職師(三)級護理師」,資料不齊者或逾期恕不受理。 ※ 檢附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 (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且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 ※ 履歷表格式電子檔,可至本院對外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學系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4.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書影本。 5. 相關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7. 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五、其他事項: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院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 分機: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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