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
科員

公告日 114/03/10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近捷運景美站)
工作內容 文書處理流程及檔案管理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 經銓敘審定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 具文書處理或檔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五、 邏輯思考清楚,能綜整、分析資料,文筆流暢,熟諳開放文件格式之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體之電腦操作與公文簽辦。 六、 具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 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林小姐(02)2322-8000轉8586;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000轉8107李科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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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文書處理流程及檔案管理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 經銓敘審定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 具文書處理或檔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五、 邏輯思考清楚,能綜整、分析資料,文筆流暢,熟諳開放文件格式之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體之電腦操作與公文簽辦。 六、 具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 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林小姐(02)2322-8000轉8586;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000轉8107李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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