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約用研究助理
公告日 | 114/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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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0 ~ 114/03/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職稱 | 約用研究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一樓(近捷運昆陽站)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實驗室認證相關行政庶務。 (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食品、化學、農業、獸醫、生物科技、藥學、醫事技術、公衛及醫學等相關科系之碩士以上畢業者。 (二)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分析與計畫編纂能力。 (三)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 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自實際到職日起1年止。 (二) 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及身障證明,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邱雅琦小姐收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B1樓,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品質監督管理組約用研究助理】。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 (三) 本次公開甄選,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合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碩士級別支給270薪點(約40,446元)。 (六) 有關本署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七) 聯絡人:邱雅琦小姐02-27877122。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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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約用研究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實驗室認證相關行政庶務。 (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食品、化學、農業、獸醫、生物科技、藥學、醫事技術、公衛及醫學等相關科系之碩士以上畢業者。 (二)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分析與計畫編纂能力。 (三)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 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自實際到職日起1年止。 (二) 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及身障證明,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邱雅琦小姐收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B1樓,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品質監督管理組約用研究助理】。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 (三) 本次公開甄選,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合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碩士級別支給270薪點(約40,446元)。 (六) 有關本署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七) 聯絡人:邱雅琦小姐02-2787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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