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0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 (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
工作內容 1.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 (1)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工作計畫事項。 (2)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工作計畫事項。 (3)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推動工作。 (4) 道卡斯族及巴宰族語言推展事項。 (5) 其他族語推廣相關事項(原住民族語保母計畫、原住民族語言單詞競賽、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公文族語書寫補助計畫、原住民族地方通行語及傳統名稱標示補助計畫、族語模範父親計畫、族語模範母親計畫等)。 2.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三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相關科系畢業為佳、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相關職務代經驗者為佳、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三、具備汽(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三等230薪點,月薪金額約31,050元。 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3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1樓(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行政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職務代理人(本案聯絡人:鄭秋英,電話:037-559228)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實際回職復薪之前1日(預計至114年11月10日止)。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 (1)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工作計畫事項。 (2)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工作計畫事項。 (3)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推動工作。 (4) 道卡斯族及巴宰族語言推展事項。 (5) 其他族語推廣相關事項(原住民族語保母計畫、原住民族語言單詞競賽、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公文族語書寫補助計畫、原住民族地方通行語及傳統名稱標示補助計畫、族語模範父親計畫、族語模範母親計畫等)。 2.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三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相關科系畢業為佳、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相關職務代經驗者為佳、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三、具備汽(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三等230薪點,月薪金額約31,050元。 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3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1樓(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行政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職務代理人(本案聯絡人:鄭秋英,電話:037-559228)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實際回職復薪之前1日(預計至114年11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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