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3/11/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 |
| 工作內容 | 一、九斗文康活動中心之維護及管理工作。 二、維護活動中心館舍及周邊環境整潔及清潔工作。 三、協助新屋老人會社區關懷據點活動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二、須具備電腦操作能力,擅長文書、簡報軟體製作。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人用情事者。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 |
| 聯絡方式 |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五)男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以上資料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報名手續: (一)請於113年11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不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新屋區公所業務助理」字樣。 三、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正取者1名,通知當事人依有關規定辦理,並擇優備取1至2人。薪資依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僱用。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四、本公告進用之業務助理,工資依照「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編列,高中(職)學歷起薪27,650元;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8,340元 (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僱用期滿表現優良得以續僱。 五、本公所連絡電話: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社會課聯繫(03-4772111分機310謝課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03-4772111分機350許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九斗文康活動中心之維護及管理工作。 二、維護活動中心館舍及周邊環境整潔及清潔工作。 三、協助新屋老人會社區關懷據點活動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二、須具備電腦操作能力,擅長文書、簡報軟體製作。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人用情事者。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五)男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以上資料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報名手續: (一)請於113年11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不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新屋區公所業務助理」字樣。 三、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正取者1名,通知當事人依有關規定辦理,並擇優備取1至2人。薪資依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僱用。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四、本公告進用之業務助理,工資依照「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編列,高中(職)學歷起薪27,650元;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8,340元 (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僱用期滿表現優良得以續僱。 五、本公所連絡電話: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社會課聯繫(03-4772111分機310謝課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03-4772111分機350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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