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竹田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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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竹田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竹田鄉中正路123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聯絡方式 | 1.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1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歷、經歷、專長等)及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證照等影本,親送或郵寄竹田鄉公所(屏東縣竹田鄉中正路123號),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職缺。 2.資格符合者本所採資歷審查或擇優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本所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月支報酬薪點280(折合新台幣37,800元整)。 5.聯絡電話:08-7711550轉37,呂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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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竹田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聯絡方式
1.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1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歷、經歷、專長等)及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證照等影本,親送或郵寄竹田鄉公所(屏東縣竹田鄉中正路123號),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職缺。 2.資格符合者本所採資歷審查或擇優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本所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月支報酬薪點280(折合新台幣37,800元整)。 5.聯絡電話:08-7711550轉37,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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