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3/1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0 ~ 114/03/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工作內容 | 1. 協助辦理本市漁港之港區清潔維護業務及執行工作。 2. 協助辦理本市漁港定期及特定巡查及文書整理。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薪資:日薪1,596元。(工作日為依據人事行政總處114年政府機關行事曆公告之上班日) 本進用職缺為定期契約,期滿即終止勞雇契約不續聘,亦無勞基法資遣費之適用,計畫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按日計酬(週休二日不計酬)。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 3.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1.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2.於114年3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漁業科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216121#252。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本市漁港之港區清潔維護業務及執行工作。 2. 協助辦理本市漁港定期及特定巡查及文書整理。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薪資:日薪1,596元。(工作日為依據人事行政總處114年政府機關行事曆公告之上班日) 本進用職缺為定期契約,期滿即終止勞雇契約不續聘,亦無勞基法資遣費之適用,計畫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按日計酬(週休二日不計酬)。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 3.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2.於114年3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漁業科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216121#252。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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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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