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3/1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4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63號 (實習處) |
工作內容 | 一、實習輔導處實習組相關業務辦理。 二、實習輔導處相關業務辦理。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基本電腦操作及應用能力,熟悉office軟體word(排版、合併列印)、excel(資料排序、篩選、樞紐分析表)、powerpoint之應用,基本影像處理能力(修圖、裁剪),且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三、不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於 114年3月14日(星期三)下午4點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時 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字樣。 二、應繳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一)應徵報名表簡要自述【如附件】、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具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女性免附) (五)身心障礙證明、相關經歷證件或專長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薪資標準:按月支給250 薪點之報酬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計算,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75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金】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經甄選錄取者,本校另行通知。 五、查詢電話:02-29715606分機122。 六、其他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二)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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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實習輔導處實習組相關業務辦理。 二、實習輔導處相關業務辦理。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基本電腦操作及應用能力,熟悉office軟體word(排版、合併列印)、excel(資料排序、篩選、樞紐分析表)、powerpoint之應用,基本影像處理能力(修圖、裁剪),且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三、不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於 114年3月14日(星期三)下午4點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時 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字樣。 二、應繳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一)應徵報名表簡要自述【如附件】、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具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女性免附) (五)身心障礙證明、相關經歷證件或專長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薪資標準:按月支給250 薪點之報酬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計算,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75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金】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經甄選錄取者,本校另行通知。 五、查詢電話:02-29715606分機122。 六、其他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二)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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