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 114/03/11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新竹縣竹北市成功八路99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物品及財產管理與定期彙送季報及年報。 二、辦理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校長公共關係費等核銷業務。 三、負責校園場地開放借用及租用業務。 四、消防設備保養、電梯保養、高壓電保養及防災業務。 五、冷氣卡儲值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或紙本報名: (一)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3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3月14日前逕送或郵寄30264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八路99號人事室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05924#8600)(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1.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於甄選結果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本案錄取報到人員,應於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另行通知其辦理到任事宜,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四、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本次簽約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至被代理人提前銷假前1日止,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物品及財產管理與定期彙送季報及年報。 二、辦理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校長公共關係費等核銷業務。 三、負責校園場地開放借用及租用業務。 四、消防設備保養、電梯保養、高壓電保養及防災業務。 五、冷氣卡儲值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或紙本報名: (一)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3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3月14日前逕送或郵寄30264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八路99號人事室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05924#8600)(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1.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於甄選結果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本案錄取報到人員,應於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另行通知其辦理到任事宜,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四、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本次簽約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至被代理人提前銷假前1日止,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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