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專案助理教授

公告日 114/03/11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職稱 專案助理教授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
工作內容 1. 須擔任教學、行政、服務及輔導工作。 2. 協助本學程各項計畫案推動及辦理。 3. 協助海外招生及實習聯繫、督導。
資格條件 一、應徵學、經歷資格(須同時具備): 1. 漢語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認知語言學、華語文教學、第二語言教學、數位學習課程設計與教材開發、學習平臺規劃等相關學科領域,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2. 對外華語文教學豐富實務經驗(海外華語文教學實務經驗尤佳)。 3. 英語授課或其他外語能力。 4. 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18條規定之擬聘資格 二、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聯絡方式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徵聘專案教師 一、擬聘職級: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乙名。 二、應徵文件: 1.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包括半年內相片乙張、聯絡方式)。 2. 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論文。 4. 近五年內代表著作及近七年內參考著作。 ※送審人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延長前述年限二年。 ※學位論文及著作請提供全文並清楚標註「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 5. 未來三年內學術規劃書。 6. 曾(或可)開授之大學課程名稱及授課大綱(至少三科,含中英文科目名稱)。 7. 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 (1) 助理教授(或以上)證書影本(尚未取得證書者免附) 。 (2) 博士學位證書。 (3) 身分證。 (4) 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 (5) 華語教學資歷證明文件。 (6) 現職者請繳交離職證明書(於錄取後繳交) 。 ※ 以紙本送件者,請提供應徵文件編號2, 3, 4各一式六份。 ※ 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其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非英文之證書請另檢附中文譯本)。 ※ 近五年內代表著作及七年內參考著作係以本系對外公告開始日為基準回溯,以上著作為期刊論文者,請務必註明期刊等級(如SCI、SSCI……等)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為合著者,須附合著證明。 ※ 經審核後,本校將保留一份完整應徵資料備查,其餘資料以郵寄方式奉還。 三、注意事項: 1. 初審通過者,將另行 E-mail 通知參加複審,並以學術專題演講及評審委員詢答形式進行;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 2. 聘期內需遵守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及本校進用專案教師實施要點之規定,本職缺之專案教師不得於錄取後於他校兼課。 3. 請務必備齊徵聘資料,若有缺漏,請於公告截止前告知並補繳;查有缺漏情形,恕不另行通知。 4. 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或現職人員未繳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四、申請時間及繳件方式: 1. 申請期限:自公告起至114年3月21日 (以電子郵件來信日期或郵戳日期為準)。 2. 意者敬請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或紙本(擇一)以下列方式寄送: (1) 電子檔請以壓縮檔(.zip)方式製成一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註明「應徵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專案教師_姓名」。 (2) 紙本以掛號郵寄至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華語文碩士學程專案教師」。 3. 承辦人: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 陳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49-2910960轉38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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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21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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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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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助理教授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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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須擔任教學、行政、服務及輔導工作。 2. 協助本學程各項計畫案推動及辦理。 3. 協助海外招生及實習聯繫、督導。

資格條件

一、應徵學、經歷資格(須同時具備): 1. 漢語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認知語言學、華語文教學、第二語言教學、數位學習課程設計與教材開發、學習平臺規劃等相關學科領域,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2. 對外華語文教學豐富實務經驗(海外華語文教學實務經驗尤佳)。 3. 英語授課或其他外語能力。 4. 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18條規定之擬聘資格 二、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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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徵聘專案教師 一、擬聘職級: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乙名。 二、應徵文件: 1.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包括半年內相片乙張、聯絡方式)。 2. 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論文。 4. 近五年內代表著作及近七年內參考著作。 ※送審人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延長前述年限二年。 ※學位論文及著作請提供全文並清楚標註「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 5. 未來三年內學術規劃書。 6. 曾(或可)開授之大學課程名稱及授課大綱(至少三科,含中英文科目名稱)。 7. 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 (1) 助理教授(或以上)證書影本(尚未取得證書者免附) 。 (2) 博士學位證書。 (3) 身分證。 (4) 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 (5) 華語教學資歷證明文件。 (6) 現職者請繳交離職證明書(於錄取後繳交) 。 ※ 以紙本送件者,請提供應徵文件編號2, 3, 4各一式六份。 ※ 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其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非英文之證書請另檢附中文譯本)。 ※ 近五年內代表著作及七年內參考著作係以本系對外公告開始日為基準回溯,以上著作為期刊論文者,請務必註明期刊等級(如SCI、SSCI……等)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為合著者,須附合著證明。 ※ 經審核後,本校將保留一份完整應徵資料備查,其餘資料以郵寄方式奉還。 三、注意事項: 1. 初審通過者,將另行 E-mail 通知參加複審,並以學術專題演講及評審委員詢答形式進行;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 2. 聘期內需遵守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及本校進用專案教師實施要點之規定,本職缺之專案教師不得於錄取後於他校兼課。 3. 請務必備齊徵聘資料,若有缺漏,請於公告截止前告知並補繳;查有缺漏情形,恕不另行通知。 4. 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或現職人員未繳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四、申請時間及繳件方式: 1. 申請期限:自公告起至114年3月21日 (以電子郵件來信日期或郵戳日期為準)。 2. 意者敬請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或紙本(擇一)以下列方式寄送: (1) 電子檔請以壓縮檔(.zip)方式製成一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註明「應徵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專案教師_姓名」。 (2) 紙本以掛號郵寄至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華語文碩士學程專案教師」。 3. 承辦人: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 陳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49-2910960轉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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