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專業助理
公告日 | 114/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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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職稱 | 專業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404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
工作內容 | 一、召開師資培育委員會議。 二、協作延聘專兼任師資作業。 三、協作規劃教育學程課程、科目、學分行政事宜。 四、校際或跨系所相互支援課程之安排。 五、編訂課程綱要、建立教學資料檔案、充實教材教具。 六、編訂中心業務簡介、組織成員及網頁維護。 七、辦理教育學程甄試相關事宜。 (一)修訂教育學程甄試辦法。 (二)辦理教育學程甄試業務。 (三)研訂教育學程相關課程認定。 (四)宣導教育學程之相關規定。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歷:具公務機關學校工作經歷尤佳。三、資格條件: (一)需品德操守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其他相關規定之情事。 (二)具親切和藹、個性積極主動並具耐心、細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熟悉 Microsoft office 軟體文書作業。 (四)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活動企劃能力者尤佳 (五)具備執行教育部、體育署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 (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註: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中午十二點前逕送或寄達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 二、甄試程序: (一)資格審查結果合於面試名單、面試日期與時間預定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於本校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 (二)面試日期預定於114年3月27日(星期四)進行。 三、甄試地點: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 號)。 四、檢附報名資料:報名應繳證件請以 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應徵封面並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中心職務代理人」;報名資料不予發還: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並貼妥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專業證照:如有相關經歷者,請附證明文件及證照影本。 (五)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請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 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五、進用人員權利義務依照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六、參加甄選人員報名後有關審查結果、考試程序及甄選結果均請自行上本校網站電子公佈欄查詢以爭取時效,不再另行通知。 七、聯絡人:沈先生 04-22213108轉2208。 ※出缺原因消滅,本次專業助理徵選結果一併失效 詳細簡章如附檔或至本校網頁查看(https://person.ntus.edu.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207&article_id=40368)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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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職稱
專業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召開師資培育委員會議。 二、協作延聘專兼任師資作業。 三、協作規劃教育學程課程、科目、學分行政事宜。 四、校際或跨系所相互支援課程之安排。 五、編訂課程綱要、建立教學資料檔案、充實教材教具。 六、編訂中心業務簡介、組織成員及網頁維護。 七、辦理教育學程甄試相關事宜。 (一)修訂教育學程甄試辦法。 (二)辦理教育學程甄試業務。 (三)研訂教育學程相關課程認定。 (四)宣導教育學程之相關規定。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歷:具公務機關學校工作經歷尤佳。三、資格條件: (一)需品德操守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其他相關規定之情事。 (二)具親切和藹、個性積極主動並具耐心、細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熟悉 Microsoft office 軟體文書作業。 (四)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活動企劃能力者尤佳 (五)具備執行教育部、體育署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 (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註: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聯絡方式
一、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中午十二點前逕送或寄達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 二、甄試程序: (一)資格審查結果合於面試名單、面試日期與時間預定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於本校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 (二)面試日期預定於114年3月27日(星期四)進行。 三、甄試地點: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 號)。 四、檢附報名資料:報名應繳證件請以 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應徵封面並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中心職務代理人」;報名資料不予發還: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並貼妥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專業證照:如有相關經歷者,請附證明文件及證照影本。 (五)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請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 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五、進用人員權利義務依照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六、參加甄選人員報名後有關審查結果、考試程序及甄選結果均請自行上本校網站電子公佈欄查詢以爭取時效,不再另行通知。 七、聯絡人:沈先生 04-22213108轉2208。 ※出缺原因消滅,本次專業助理徵選結果一併失效 詳細簡章如附檔或至本校網頁查看(https://person.ntus.edu.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207&article_id=4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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