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約僱助理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3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三路12巷2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工業區服務中心園區開發、智慧產業相關業務30%。 2.轄管產業園區內公共設施之管理維護事宜30%。 3.協助園區廠商服務與輔導公共安全相關業務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具有公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3年11月18日中午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聯合服務中心約僱助理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及郵資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86976&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同步回傳至方小姐10043045 @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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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工業區服務中心園區開發、智慧產業相關業務30%。 2.轄管產業園區內公共設施之管理維護事宜30%。 3.協助園區廠商服務與輔導公共安全相關業務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具有公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3年11月18日中午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聯合服務中心約僱助理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及郵資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86976&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同步回傳至方小姐10043045 @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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