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技士

公告日 114/03/11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總務處(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工作內容 一、土木建築興建及修繕相關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發包及驗收。 二、營繕組財產管理及報廢。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相關任用資格。 二、學歷: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 三、熟悉政府採購程序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工程相關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2) 四、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4/02/21~114/03/03
檢視
技士
114/02/11~114/02/20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土木建築興建及修繕相關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發包及驗收。 二、營繕組財產管理及報廢。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相關任用資格。 二、學歷: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 三、熟悉政府採購程序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工程相關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2) 四、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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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技士
114/02/21~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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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11~1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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