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
助理管理師

公告日 114/03/11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成功大學
職稱 助理管理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大學路一號(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衛生保健組)
工作內容 一、校園登革熱巡檢及不定期稽查。 二、校內外環境登革熱防治指導。 三、全校登革熱防疫地圖維護更新。 四、全校登革熱防治線上自我檢查表。 五、本校登革熱業務聯絡窗口。 六、協助蚊蟲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七、配合衛生單位登革熱篩檢孳清作業。 八、追蹤陰性及陽性個案預防管制工作。 九、誘卵桶數據統整。 十、主管交辦事項。 十一、校園大型活動支援。 十二、業務經費核銷(所承辦業務及其他)。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曾從事登革熱防疫工作或具醫護背景(如公衛、護理、醫務管理)相關科系尤佳。(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熟悉電腦文書統計作業、網頁等軟體應用,據統計、分析資料尤佳。 三、具病媒防治人員相關證照、文書處理相關證照尤佳。 四、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耐心,具高度抗壓性對外溝通協調能力。 五、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3月11日起至114年3月16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項職缺預估於114年5月5日出缺,如屆時未能出缺,改採人才儲備方式辦理。 三、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6,00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起薪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39,988元。 四、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五、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六、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 (一)業務測驗(40%):登革熱防治概論 ※ (二)面試(60%)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6黃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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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6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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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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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管理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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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園登革熱巡檢及不定期稽查。 二、校內外環境登革熱防治指導。 三、全校登革熱防疫地圖維護更新。 四、全校登革熱防治線上自我檢查表。 五、本校登革熱業務聯絡窗口。 六、協助蚊蟲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七、配合衛生單位登革熱篩檢孳清作業。 八、追蹤陰性及陽性個案預防管制工作。 九、誘卵桶數據統整。 十、主管交辦事項。 十一、校園大型活動支援。 十二、業務經費核銷(所承辦業務及其他)。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曾從事登革熱防疫工作或具醫護背景(如公衛、護理、醫務管理)相關科系尤佳。(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熟悉電腦文書統計作業、網頁等軟體應用,據統計、分析資料尤佳。 三、具病媒防治人員相關證照、文書處理相關證照尤佳。 四、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耐心,具高度抗壓性對外溝通協調能力。 五、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3月11日起至114年3月16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項職缺預估於114年5月5日出缺,如屆時未能出缺,改採人才儲備方式辦理。 三、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6,00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起薪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39,988元。 四、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五、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六、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 (一)業務測驗(40%):登革熱防治概論 ※ (二)面試(60%)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6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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