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
生活輔導員
公告日 | 114/03/1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 |
職稱 | 生活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25號(近安康輕軌安康站約步行10分路程)。 |
工作內容 | 一、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一)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如交通安全促進與維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不良組織防制、反詐騙、校園內外安全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等事宜;如輪值校園安全值班工作,校內外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學生生活輔導工作: (一)學生生活輔導;如學生暴力事件、偏差行為、管教衝突、高關懷青少年、弱勢學生等相關處置及輔導事宜。 (二)學生服務等相關事宜;如學生兵役、急難慰助金申請、工讀輔導、學產基金業務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用槍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及其他促進安全校園生活等相關事宜。 四、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學校及學生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
資格條件 | 學創人力應具大專畢業以上學歷並符下列資格之一及進用方式如下: (一)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年滿20歲(含)以上。 工作期限: 自 1 1 4 年 4 月 1 日 至 1 1 4 年 1 2 月 3 1 日 止。 |
聯絡方式 | 一律採通訊報名, 審查表、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郵寄至: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25 號「 安康高中生輔組 」 收 ; 連絡電話(0 2 ) 2211 1743 #320、322。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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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
職稱
生活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一)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如交通安全促進與維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不良組織防制、反詐騙、校園內外安全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等事宜;如輪值校園安全值班工作,校內外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學生生活輔導工作: (一)學生生活輔導;如學生暴力事件、偏差行為、管教衝突、高關懷青少年、弱勢學生等相關處置及輔導事宜。 (二)學生服務等相關事宜;如學生兵役、急難慰助金申請、工讀輔導、學產基金業務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用槍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及其他促進安全校園生活等相關事宜。 四、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學校及學生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資格條件
學創人力應具大專畢業以上學歷並符下列資格之一及進用方式如下: (一)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年滿20歲(含)以上。 工作期限: 自 1 1 4 年 4 月 1 日 至 1 1 4 年 1 2 月 3 1 日 止。
聯絡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 審查表、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郵寄至: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25 號「 安康高中生輔組 」 收 ; 連絡電話(0 2 ) 2211 1743 #320、322。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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