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3/11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中)低收入戶社會福利業務。 (二) 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任用資格,最近5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熟悉電腦操作(含Office、Word、Excel等文書編輯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6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 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請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先資歷審查,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 037-872801#19(詹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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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114/02/13~1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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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中)低收入戶社會福利業務。 (二) 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任用資格,最近5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熟悉電腦操作(含Office、Word、Excel等文書編輯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6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 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請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先資歷審查,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 037-872801#19(詹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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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114/02/13~1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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