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2
刊登起迄日 114/03/12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政大樓各項採購履約管理行政業務。 二、辦理市政大樓廳舍管理及設施維護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擔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應徵時間: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前將資料(以A4紙張影印)裝訂,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園區管理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審查: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繳退伍令) (四)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五)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備取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下旬(預計),若代理原因消失(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6661人事室。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政大樓各項採購履約管理行政業務。 二、辦理市政大樓廳舍管理及設施維護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擔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應徵時間: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前將資料(以A4紙張影印)裝訂,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園區管理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審查: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繳退伍令) (四)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五)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備取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下旬(預計),若代理原因消失(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6661人事室。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