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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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五等230薪點33902元至五等280薪點40712元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吉安路6段700號。 |
工作內容 | 擔任(男性或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品行良好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兼職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其他:已服兵役持有退伍證明文件者(退伍日期需於114年3月11日之前,免服役者請附免役證明)。 |
聯絡方式 | 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8日止,採親送、郵寄報名;收件截止日(含郵件寄達日)至114年3月18日止。(郵寄者請於信封註記參加儲備約僱人員甄選)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報名簡歷表、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h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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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五等230薪點33902元至五等280薪點40712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擔任(男性或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品行良好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兼職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其他:已服兵役持有退伍證明文件者(退伍日期需於114年3月11日之前,免服役者請附免役證明)。
聯絡方式
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8日止,採親送、郵寄報名;收件截止日(含郵件寄達日)至114年3月18日止。(郵寄者請於信封註記參加儲備約僱人員甄選)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報名簡歷表、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h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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