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佐理員
| 公告日 | 114/03/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1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移民署 |
| 職稱 | 佐理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單位名稱:內政部移民署主計室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
| 工作內容 | 一、公文收發及歸檔等登記桌業務。 二、付款憑單及各類傳票電腦登打及編製。 三、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畢業。 二、有公務機關會計業務經驗、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公告資訊→徵才消息→本署主計室佐理員1職缺公開甄選內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報名表」,填妥後逕將calc電子檔於114年3月14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3月14日前郵寄至移民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姚小姐收(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亦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5,姚小姐;工作內容請電洽(02)2388-9393,分機2856,謝小姐。 三、檢附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黏貼照片並簽名) ,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訓練證照或公務機關業務經驗相關證明等(無則免附)。 (五)信封上加註「應徵主計室佐理員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本職缺待遇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月。 七、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移民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調派之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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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職稱
佐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及歸檔等登記桌業務。 二、付款憑單及各類傳票電腦登打及編製。 三、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畢業。 二、有公務機關會計業務經驗、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公告資訊→徵才消息→本署主計室佐理員1職缺公開甄選內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報名表」,填妥後逕將calc電子檔於114年3月14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3月14日前郵寄至移民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姚小姐收(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亦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5,姚小姐;工作內容請電洽(02)2388-9393,分機2856,謝小姐。 三、檢附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黏貼照片並簽名) ,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訓練證照或公務機關業務經驗相關證明等(無則免附)。 (五)信封上加註「應徵主計室佐理員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本職缺待遇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月。 七、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移民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調派之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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