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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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105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地籍測量相關業務。 (二)一般行政業務 (三)協辦測量專案計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基本電腦操作、軟體運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測量相關實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14條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測繪管理科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得候補1名。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703張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
114/01/21~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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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地籍測量相關業務。 (二)一般行政業務 (三)協辦測量專案計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基本電腦操作、軟體運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測量相關實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14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測繪管理科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得候補1名。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70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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