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工友
| 公告日 | 114/03/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2 ~ 114/06/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 |
| 職稱 | 工友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
| 工作內容 | 公文傳遞、辦公室清潔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 (二)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身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四)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公文收發工作經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 薪資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1,890~35,430元(薪點120~15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二)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 有意願移撥本院服務者,請於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院,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俾依規定辦理甄選,倘逾期、親自報名、資格不符、及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檢附證件(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 工友履歷表正本1分(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 (2) 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6個月。(聯絡電話:02-33566958,羅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工友
113/01/02~113/12/31
|
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公文傳遞、辦公室清潔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 (二)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身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四)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公文收發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薪資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1,890~35,430元(薪點120~15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二)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 有意願移撥本院服務者,請於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院,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俾依規定辦理甄選,倘逾期、親自報名、資格不符、及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檢附證件(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 工友履歷表正本1分(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 (2) 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6個月。(聯絡電話:02-33566958,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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