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僱科員

公告日 114/03/12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本分署管理科)
工作內容 國有土地排除占用、環境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專科以上學歷。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情形者。 (四)具機車駕照者,可獨立作業。 (五)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
聯絡方式 (一)薪資及僱用期間: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二) 請檢具本分署公務人員應徵簡歷表(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25日下午5時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郵寄或逕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管理科吳股長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管理科)】,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轉1605吳股長) (三)資料未備齊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每一職缺正取1名,並依甄試成績各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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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科員
114/01/22~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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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國有土地排除占用、環境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專科以上學歷。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情形者。 (四)具機車駕照者,可獨立作業。 (五)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

聯絡方式

(一)薪資及僱用期間: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二) 請檢具本分署公務人員應徵簡歷表(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25日下午5時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郵寄或逕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管理科吳股長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管理科)】,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轉1605吳股長) (三)資料未備齊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每一職缺正取1名,並依甄試成績各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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