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
技士

公告日 114/03/12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衛生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工作內容 1.辦理西醫醫事人員管理及醫療機構業務督導業務。 2.違規案件處理及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3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4/02/20~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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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02/07~114/02/19
檢視
技士
113/12/31~1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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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西醫醫事人員管理及醫療機構業務督導業務。 2.違規案件處理及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3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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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20~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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