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聘心理師
公告日 | 11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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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職稱 | 約聘心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或由本中⼼分配。 |
工作內容 | ⼀、諮商⼼理師: 1、 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 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 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臨床⼼理師: 1、 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 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 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資格: 1、約聘諮商⼼理師(3名): (1)領有諮商⼼理師證書並具諮商⼼理師執業⼯作經驗滿2年以上。 (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作經驗)者尤佳。 2、約聘臨床⼼理師(4名): 領有臨床⼼理師證書並具臨床⼼理師執業⼯作經驗滿2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依中華⺠國113年5⽉29⽇衛部⼼字第1131760906號函,放寬任⽤資格條件: (⼀)⼼衛中⼼醫事⼈員:醫事⼈員應具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2年之聘⽤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 (⼆)已領有⼼理師、職能治療師及護理師證書,惟尚無⼯作經驗者,縣市政府可在提供充⾜督導與⽀持之原則下,暫以6等4階(⽀薪標準:328薪點、薪點折 合率:140.3元/點)先予聘⽤,任⽤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員⽀薪標準及⼯作內容辦理。 |
聯絡方式 | ⼀、⽉薪資:約聘6等5階344薪點起敘(⽉薪48,26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列(影)印,並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衛⽣中⼼約聘⼼理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114年3⽉25⽇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心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諮商⼼理師: 1、 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 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 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臨床⼼理師: 1、 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 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 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 1、約聘諮商⼼理師(3名): (1)領有諮商⼼理師證書並具諮商⼼理師執業⼯作經驗滿2年以上。 (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作經驗)者尤佳。 2、約聘臨床⼼理師(4名): 領有臨床⼼理師證書並具臨床⼼理師執業⼯作經驗滿2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依中華⺠國113年5⽉29⽇衛部⼼字第1131760906號函,放寬任⽤資格條件: (⼀)⼼衛中⼼醫事⼈員:醫事⼈員應具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2年之聘⽤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 (⼆)已領有⼼理師、職能治療師及護理師證書,惟尚無⼯作經驗者,縣市政府可在提供充⾜督導與⽀持之原則下,暫以6等4階(⽀薪標準:328薪點、薪點折 合率:140.3元/點)先予聘⽤,任⽤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員⽀薪標準及⼯作內容辦理。
聯絡方式
⼀、⽉薪資:約聘6等5階344薪點起敘(⽉薪48,26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列(影)印,並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衛⽣中⼼約聘⼼理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114年3⽉25⽇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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