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聘督導
公告日 | 11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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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職稱 | 約聘督導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或由本中⼼分配。 |
工作內容 | 協助社區⼼理衛⽣中⼼執⾏秘書督導社區⼼理衛⽣中⼼業務(辦理⼼理衛⽣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聯結、精神、⾃殺、物質濫⽤防治、其他⼼理衛⽣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任⼀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理、社會⼯作、護理或能治療關系所碩⼠以上學歷或領有⼼理師、社會⼯作師、護理師或能治療師證書並具⼼理衛⽣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3年以上。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理、社會⼯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並具⼼理衛⽣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5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内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聯絡方式 | ⼀、⽉薪資:約聘7等4階376薪點(約新臺幣52,752元)。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衛⽣中⼼約聘督導。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3月25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督導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協助社區⼼理衛⽣中⼼執⾏秘書督導社區⼼理衛⽣中⼼業務(辦理⼼理衛⽣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聯結、精神、⾃殺、物質濫⽤防治、其他⼼理衛⽣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任⼀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理、社會⼯作、護理或能治療關系所碩⼠以上學歷或領有⼼理師、社會⼯作師、護理師或能治療師證書並具⼼理衛⽣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3年以上。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理、社會⼯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並具⼼理衛⽣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5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内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薪資:約聘7等4階376薪點(約新臺幣52,752元)。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衛⽣中⼼約聘督導。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3月25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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