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聘職能治療師

公告日 114/03/12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職能治療師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或由本中⼼分配。
工作內容 1、 連結及整合社區精神復健資源、⻑照服務、⽣活重建及就業輔導資源。 2、 提供社區精神病⼈、⾃殺企圖個案之職能評估及相關處置,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服務。 3、 辦理個別及團體職能復健活動、⼯作適應訓練、就業職前諮詢、社區適應或就業銜接。 4、 辦理社區精神復健等衛教講座。 5、 管理職能治療服務等相關紀錄及資料。 6、 協助個案管理組之個案職能評估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2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依中華⺠國113年5⽉29⽇衛部⼼字第1131760906號函,放寬任⽤資格條件: (⼀)⼼衛中⼼醫事⼈員: 醫事⼈員應具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2年之聘 ⽤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 (⼆)已領有⼼理師、職能治療師及護理師證書,惟尚無⼯作經驗者,縣市政府可在提供充⾜督導與⽀持之原則下,暫以6等4階(⽀薪標準:328薪點、薪點折 合率:140.3元/點)先予聘⽤,任⽤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員⽀薪標準及⼯作內容辦理。
聯絡方式 ⼀、⽉薪資:約聘6等5階344薪點起敘(約新48,26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 社區衛⽣中⼼約聘職能治療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3月25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正取2名,增列備取若⼲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之務為限,候⽤期間3個⽉,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聘職能治療師
114/02/25~114/03/13
檢視
約聘職能治療師
114/02/10~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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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能治療師
113/12/10~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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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職能治療師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 連結及整合社區精神復健資源、⻑照服務、⽣活重建及就業輔導資源。 2、 提供社區精神病⼈、⾃殺企圖個案之職能評估及相關處置,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服務。 3、 辦理個別及團體職能復健活動、⼯作適應訓練、就業職前諮詢、社區適應或就業銜接。 4、 辦理社區精神復健等衛教講座。 5、 管理職能治療服務等相關紀錄及資料。 6、 協助個案管理組之個案職能評估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2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依中華⺠國113年5⽉29⽇衛部⼼字第1131760906號函,放寬任⽤資格條件: (⼀)⼼衛中⼼醫事⼈員: 醫事⼈員應具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2年之聘 ⽤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 (⼆)已領有⼼理師、職能治療師及護理師證書,惟尚無⼯作經驗者,縣市政府可在提供充⾜督導與⽀持之原則下,暫以6等4階(⽀薪標準:328薪點、薪點折 合率:140.3元/點)先予聘⽤,任⽤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員⽀薪標準及⼯作內容辦理。

聯絡方式

⼀、⽉薪資:約聘6等5階344薪點起敘(約新48,26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 社區衛⽣中⼼約聘職能治療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3月25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正取2名,增列備取若⼲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之務為限,候⽤期間3個⽉,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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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25~1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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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0~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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