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埔和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 公告日 | 114/03/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新豐鄉埔和國民小學 |
| 職稱 | 約僱幹事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竹縣 |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新豐鄉埔和國民小學(新竹縣新豐鄉埔和村466號) |
| 工作內容 | 一、收、發文業務。 二、文書處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或紙本報名: (一)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3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3月18日前逕送或郵寄304111新竹縣新豐鄉埔和村466號人事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3-5680096#203)(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1.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於甄選結果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本案錄取報到人員,應於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另行通知其辦理到任事宜,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四、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本職缺係代理本校幹事全時進修留職停薪缺,本次簽約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代理至115年2月16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人:許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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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豐鄉埔和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收、發文業務。 二、文書處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或紙本報名: (一)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3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3月18日前逕送或郵寄304111新竹縣新豐鄉埔和村466號人事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3-5680096#203)(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1.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於甄選結果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本案錄取報到人員,應於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另行通知其辦理到任事宜,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四、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本職缺係代理本校幹事全時進修留職停薪缺,本次簽約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代理至115年2月16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人:許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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