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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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1 ~ 114/03/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三路45-12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市動物含野生動物 救援、運送、餵養、野放及人工飼養野生動物遺失協尋。 2.擔任獸醫師醫療助手、依醫囑做術後投藥、觀察、紀錄、屍體送驗等工作。 3.誘捕籠管理借出、收回、催還。 4.接聽民眾通報、檢舉電話。 5.辦理公文傳遞、郵件寄送。 6.假日輪值動物餵養。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並熟悉動物保護法足以勝任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頁,並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切結書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前寄至「20147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2樓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以e-mail寄至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633341分機203鄭先生),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月薪資為新臺幣28,59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4/02/27~1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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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動物含野生動物 救援、運送、餵養、野放及人工飼養野生動物遺失協尋。 2.擔任獸醫師醫療助手、依醫囑做術後投藥、觀察、紀錄、屍體送驗等工作。 3.誘捕籠管理借出、收回、催還。 4.接聽民眾通報、檢舉電話。 5.辦理公文傳遞、郵件寄送。 6.假日輪值動物餵養。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並熟悉動物保護法足以勝任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頁,並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切結書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前寄至「20147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2樓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以e-mail寄至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633341分機203鄭先生),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月薪資為新臺幣28,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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