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公告日 114/03/12
刊登起迄日 114/03/11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竹山區、埔里區、南投區視業務需求調動)。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社區精神病人及自殺個案關懷訪視服務等相關業務。 二、 協助年度工作計畫執行及考核等相關業務。 三、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各項活動及衛生教育宣導。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職缺名稱: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機關名稱: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缺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等及薪點: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支給,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辦理,另依規補助相關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等,不含勞退金及勞健保自付額,另支給風險工作費每月新臺幣(以下同)700元。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一者以6等2階(296薪點)起聘,每月4萬1,528元整。 二、 符合資格條件二者以6等3階(312薪點)起聘,每月4萬3,773元整。 資格條件: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具有駕照,計畫推動與執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備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三)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實習時數不納入計算)。 (四) 本計畫核定前(110年7月29日)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110年7月29日)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聯絡方式 報名規定: 一、 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報名,並以郵寄戳章或本局收發戳章為憑,應徵資料請逕寄南投市復興路6號(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信封並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二、 應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 個人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專業證照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其他學歷證明書影本、工作經歷証明正本,並請張貼上半身脫帽照片。 (二) 個人自傳,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專長、報名動機與職涯規劃期許。 三、上開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 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心理健康科 邱小姐 聯絡電話:049-2202662分機109 備註: 一、 本次甄選原則採書面審核,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以書面個別另行通知上班日,未錄取人員不再個別通知。 二、 正取1名,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shb.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30)首頁>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履歷表及報名信封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114/02/10~114/02/21
檢視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114/01/09~114/01/22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社區精神病人及自殺個案關懷訪視服務等相關業務。 二、 協助年度工作計畫執行及考核等相關業務。 三、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各項活動及衛生教育宣導。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職缺名稱:南投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機關名稱: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缺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職等及薪點: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支給,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辦理,另依規補助相關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等,不含勞退金及勞健保自付額,另支給風險工作費每月新臺幣(以下同)700元。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一者以6等2階(296薪點)起聘,每月4萬1,528元整。 二、 符合資格條件二者以6等3階(312薪點)起聘,每月4萬3,773元整。 資格條件: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具有駕照,計畫推動與執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備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三)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實習時數不納入計算)。 (四) 本計畫核定前(110年7月29日)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110年7月29日)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聯絡方式

報名規定: 一、 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報名,並以郵寄戳章或本局收發戳章為憑,應徵資料請逕寄南投市復興路6號(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信封並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二、 應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 個人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專業證照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其他學歷證明書影本、工作經歷証明正本,並請張貼上半身脫帽照片。 (二) 個人自傳,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專長、報名動機與職涯規劃期許。 三、上開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 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心理健康科 邱小姐 聯絡電話:049-2202662分機109 備註: 一、 本次甄選原則採書面審核,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以書面個別另行通知上班日,未錄取人員不再個別通知。 二、 正取1名,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shb.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30)首頁>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履歷表及報名信封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114/02/10~114/02/21
檢視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114/01/09~114/01/22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