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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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
職稱 |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中山路二號(本分署人事室)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人事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二)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公文,具公部門人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應徵者,於113年1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 1.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 2.上傳相關資料影本:請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男性需役畢或免役證明)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3.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工作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計畫期滿(預估114年5月21日止)或請假原因消失止。(如該請假人員接續申請留職停薪,另依行政程序辦理,惟計畫期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四)敘薪方式: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五等280薪點計,月支酬金37,800元。 (五)聯絡電話:03-5224163轉25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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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二)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公文,具公部門人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應徵者,於113年1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 1.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 2.上傳相關資料影本:請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男性需役畢或免役證明)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3.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工作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計畫期滿(預估114年5月21日止)或請假原因消失止。(如該請假人員接續申請留職停薪,另依行政程序辦理,惟計畫期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四)敘薪方式: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五等280薪點計,月支酬金37,800元。 (五)聯絡電話:03-5224163轉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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