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
區隊長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
職稱 區隊長
職系
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中央警察大學(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
工作內容 (一)學生基礎教育訓練、隊務運作相關行政作業、學生生活教育之輔導與考核及上級交辦事項。 (二)依「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及「中央警察大學學生總隊服勤基準表」 勤業務需要,值宿或值日。
資格條件 (一)中央警察大學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及格。 (三)警察機關學校以外之現職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五)身體健康,體能狀況良好,並熱心警察教育工作者。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請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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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

職稱

區隊長

職系

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學生基礎教育訓練、隊務運作相關行政作業、學生生活教育之輔導與考核及上級交辦事項。 (二)依「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及「中央警察大學學生總隊服勤基準表」 勤業務需要,值宿或值日。

資格條件

(一)中央警察大學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及格。 (三)警察機關學校以外之現職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五)身體健康,體能狀況良好,並熱心警察教育工作者。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請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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