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技士
公告日 | 11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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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2 ~ 114/03/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
工作內容 | (一)風景區內各項工程建設業務。 (二)公共工程相關採購法規。 (三)人民及陳情案件及其他臨時交辦業。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具有採購證照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待。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4-23312678分機540 張主任;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電話04-23312678分機510 孫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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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風景區內各項工程建設業務。 (二)公共工程相關採購法規。 (三)人民及陳情案件及其他臨時交辦業。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具有採購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待。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4-23312678分機540 張主任;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電話04-23312678分機510 孫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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