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 11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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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2 ~ 114/03/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
工作內容 | (一)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公庫銀行票據等有關出納收支各種單據。 (二)登記出納帳簿、填製各項出納憑證報表及各項公款之收支事宜。 (三)造具員工薪資、各項津貼補助、差旅費、鐘點費等印領清冊及發放。 (四)辦理員工公、勞、健保等保險、退撫金及其他代扣款費用處理。 (五)退休人員月退金、遺族撫卹金及三節慰問金之發放及相關保險費收繳。 (六)辦理各項學生學雜費、代收代辦費減免等註冊費用繳納事宜。 (七)福利互助費、喪亡互助金之扣繳及福利互助計算單之編製。 (八)員工所得稅之扣繳及有關清單、憑單報繳書之編製。 (九)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出納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四)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需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能力。 |
聯絡方式 | 07-7491992分機8701、8702人事室(甄選事宜)或分機8301總務處(工作內容)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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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公庫銀行票據等有關出納收支各種單據。 (二)登記出納帳簿、填製各項出納憑證報表及各項公款之收支事宜。 (三)造具員工薪資、各項津貼補助、差旅費、鐘點費等印領清冊及發放。 (四)辦理員工公、勞、健保等保險、退撫金及其他代扣款費用處理。 (五)退休人員月退金、遺族撫卹金及三節慰問金之發放及相關保險費收繳。 (六)辦理各項學生學雜費、代收代辦費減免等註冊費用繳納事宜。 (七)福利互助費、喪亡互助金之扣繳及福利互助計算單之編製。 (八)員工所得稅之扣繳及有關清單、憑單報繳書之編製。 (九)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出納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四)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需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07-7491992分機8701、8702人事室(甄選事宜)或分機8301總務處(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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