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程式設計師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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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外交部 |
職稱 | 程式設計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相關工作。 (二) 辦理各項資訊系統整體規劃、執行、維護等相關工作。 (三) 辦理伺服器、資料備份及網域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 辦理機房管理、虛擬化主機維運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 其他交辦事項。 月薪:約新臺幣51,000元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獲碩士學位,並具有2年以上資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4年以上資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者(需附工作證明文件)。 (二) 至少需具備下列一項專長: 1. 具程式開發、系統維運或資料庫管理經驗。 2. 具機房、伺服器等管理經驗。 3. 具專案管理或具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者優先錄用,如PMP、ISMS Lead Auditor、CEH、CCNA等證照者(須附證明)。 (三) 負責盡職,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四)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下列情事: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 依法停止任用。 8.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 依其他法律規範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聯絡方式 |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於113年11月28日(含)前郵寄至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報名郵件封面或電郵主旨請註明「應徵聘用程式設計師」。 (二)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書審不合格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江小姐(電話:02-2348-2295)。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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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
職稱
程式設計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相關工作。 (二) 辦理各項資訊系統整體規劃、執行、維護等相關工作。 (三) 辦理伺服器、資料備份及網域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 辦理機房管理、虛擬化主機維運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 其他交辦事項。 月薪:約新臺幣51,000元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獲碩士學位,並具有2年以上資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4年以上資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者(需附工作證明文件)。 (二) 至少需具備下列一項專長: 1. 具程式開發、系統維運或資料庫管理經驗。 2. 具機房、伺服器等管理經驗。 3. 具專案管理或具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者優先錄用,如PMP、ISMS Lead Auditor、CEH、CCNA等證照者(須附證明)。 (三) 負責盡職,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四)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下列情事: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 依法停止任用。 8.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 依其他法律規範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聯絡方式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於113年11月28日(含)前郵寄至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報名郵件封面或電郵主旨請註明「應徵聘用程式設計師」。 (二)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書審不合格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江小姐(電話:02-2348-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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