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工作內容 (一) 代理會計業務及線上系統填報作業。 (二)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商學科系畢業,會計科系尤佳。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技能。 (四) 具會計業務及相關線上系統辦理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1.有意者請於113年11月24日(含)前至本館網站https://www.ntmofa.gov.tw (首頁/加入我們/徵才)下載格式繕打「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13年11月24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主計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 (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主計室」,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 (6)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2.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本職缺係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暫訂至114年8月25日止(倘被代理人員請畢相關假别後,賡續辦理留職停薪,職務之代理情形視為連續,得由本館視情況評估,是否續以原進用之職務代理人繼續代理。另被代理人若於前開期間提前銷假,則職務代理人自該員上班或復職當日解僱)。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4.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主計室簡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62。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主計室簡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6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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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代理會計業務及線上系統填報作業。 (二)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商學科系畢業,會計科系尤佳。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技能。 (四) 具會計業務及相關線上系統辦理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1.有意者請於113年11月24日(含)前至本館網站https://www.ntmofa.gov.tw (首頁/加入我們/徵才)下載格式繕打「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13年11月24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主計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 (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主計室」,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 (6)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2.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本職缺係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暫訂至114年8月25日止(倘被代理人員請畢相關假别後,賡續辦理留職停薪,職務之代理情形視為連續,得由本館視情況評估,是否續以原進用之職務代理人繼續代理。另被代理人若於前開期間提前銷假,則職務代理人自該員上班或復職當日解僱)。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4.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主計室簡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62。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主計室簡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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