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技術助理

公告日 114/03/13
刊登起迄日 114/03/12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技術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1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本署國際合作、交流等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執行本署媒體採購計畫及相關業務。 (三) 協助執行本署宣導文案撰寫及宣導相關業務。 (四) 協助辦理行政庶務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領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食品、藥學、醫學、醫事技術、公共衛生、生物科技、新聞、大眾傳播、資訊傳播、英文等相關科系、所尤佳。 (三) 具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若能閱讀英語新聞或網頁資料者尤佳。 (四) 認真負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4年3月26日前(含當日,以郵戳為憑),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技術助理」: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e-mail信箱)。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3.自傳。 4.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5.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0薪點支給(約40,446元/月)。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六) 聯絡人:王小姐 02-2787-7207。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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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技術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本署國際合作、交流等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執行本署媒體採購計畫及相關業務。 (三) 協助執行本署宣導文案撰寫及宣導相關業務。 (四) 協助辦理行政庶務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領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食品、藥學、醫學、醫事技術、公共衛生、生物科技、新聞、大眾傳播、資訊傳播、英文等相關科系、所尤佳。 (三) 具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若能閱讀英語新聞或網頁資料者尤佳。 (四) 認真負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4年3月26日前(含當日,以郵戳為憑),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技術助理」: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e-mail信箱)。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3.自傳。 4.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5.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0薪點支給(約40,446元/月)。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六) 聯絡人:王小姐 02-2787-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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