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
副處長

公告日 114/03/13
刊登起迄日 114/03/12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徐州路5號10樓)
工作內容 1.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2.督導及規劃辦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碩士以上政治、公共行政、法律相關科系所畢業。 2.現敘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資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熟悉選舉法規且具有選務工作經驗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2.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聯絡方式:電話02-23565477簡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2.督導及規劃辦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碩士以上政治、公共行政、法律相關科系所畢業。 2.現敘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資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熟悉選舉法規且具有選務工作經驗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2.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聯絡方式:電話02-23565477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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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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